
赋予学会及观众委员会公共电视台董事推荐权的“广播三法”(《广播法》、《广播文化振兴会法》、《韩国教育广播公社法》修正案)以及“黄信封法”,于1日由共同民主党主导下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(法司委)中获得通过。
法司委当天召开全体会议,在共同民主党的主导下表决通过了“广播三法”修正案。该修正案在出席的16名委员中,以10票赞成、6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。
国民力量党要求保障发言权,但是讨论被终止,议案立即表决通过,而引起强烈反对。国民力量党质问称,这是“企图掌控公共广播,从而控制媒体与国民的举动”。
“广播三法”修正案核心内容包括;扩大三家公共电视台董事人数,并将其中半数以上的推荐权交由政治圈外部持有。具体包括:将韩国广播公司(KBS)董事人数由现行的11人增加至15人、将文化广播公司(MBC)大股东广播文化振兴会及教育广播(EBS)的董事人数从9人增加至13人、增加的董事中约40%由国会推荐,剩余则由广播公司职员、观众委员会、媒体相关学会及相关律师团体推荐等。目前,公共电视台董事的推荐权由广播通信委员会掌握。包括广播通信委员会委员长在内的5名委员由总统与朝野双方分别指派或推荐。一旦修正案实施,国会将直接参与公共电视台董事的推荐事宜。

除“广播三法”外,法司委还在国民力量党反对下,通过了被称为“黄信封法”的《劳动组合法》第2条与第3条修正案。该法案核心内容包括扩大“使用者”及“劳动争议”的定义范围(第2条),以及禁止因参加工会活动企业对其提出损害赔偿诉讼(第3条)。
与“广播三法”相同,“黄信封法”也经由终止讨论程序后进行举手表决,最终以16名委员中10人赞成、6人弃权获得通过。
在此过程中国民力量党高声抗议,“让我们讨论,为什么害怕讨论?”、“哪怕允许我们发表程序性发言也行”。
民主党方面表示,计划于4日的本会议上推进该法案的最终处理。
